我是一名农村妇女,8个月前,我上初中的儿子在放学途中骑自行车回家时,在公路上与一名同学相碰而倒地,跌断了右腿。由于是同学,当时也没有报警,就被人送往医院救治。几个月下来,医药费用了好几千元,孩子仍旧不能下床走路。村干部出面做工作,那个同学的父母就是不肯给钱。我找律师咨询,律师说交通事故没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起诉法院不受理。请问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