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行人,那么就要看是谁的过错了,其实不管谁的过错,车辆方都是有责任的,只是如果是开车的人的过错那么就全责,如果是行人的过错,也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下面继续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保险强制额度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所占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如没有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全力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交通一定过错,则根据其过失程度承揽责任,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如机动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则适当承担不超过全额1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机动车驾驶过程中如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就算没有任何过错,也要对超过交强险强制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连带责任。对于机动车一方无任何过错的,交强险的强制赔偿限额非常明确,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四款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介绍的关于车辆撞了横穿马路的行人责任怎么认定的知识,不管是行人还是驾驶者都要遵循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毕竟只要不发生事故就不会有责任,但如果真的是发生了也只能积极应对了,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