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进入的是协商赔偿阶段或者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这个阶段没有多大的法律强制力,赔偿期限也可以由你们自由约定,这个阶段的赔偿法律没有强制期限。
其次,如果对方车辆有交强险,你方如果没有人身损害,仅有财产损害的话,根据交强险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多只承担2000元的责任,剩下的还得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再次,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方拖欠迟迟不予赔偿,就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如果还不履行,就会因为触犯刑法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而坐牢。
最后,法院起诉需要写一份起诉张,再带上你方身份证复印件、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就可以到法。
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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