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十级伤残

2013-04-16 11: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4.10Ⅹ级伤残4.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

  4.10 Ⅹ级伤残

  4.10.1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眼内异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鼻尖缺失(或畸形);

  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q.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r.-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4.10.5 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胆囊破裂修补;

  c.肠系膜损伤修补;

  d.脾破裂修补;

  e.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膈肌破裂修补。

  4.10.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子宫破裂修补;

  f.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膀胱破裂修补;

  h.尿道轻度狭窄;

  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10.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672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