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斑马线上仍加速 抢道撞伤行人被判赔偿

2012-12-26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无证驾驶摩托车,斑马线上未减速让行,反而加速将行人撞伤。1月20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令被告邱金良赔偿原告肖福森经济损失3.3万元。2009年5月29日,邱金良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县城行驶至一人行横道处时,未减速让行人

  无证驾驶摩托车,斑马线上未减速让行,反而加速将行人撞伤。1月20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令被告邱某良赔偿原告肖福森经济损失3.3万元。

  2009年5月29日,邱某良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县城行驶至一人行横道处时,未减速让行人先行,反而加速与行人抢道将行人肖某撞倒,致肖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邱某良对该交通事故负完全责任。肖某受伤后,住院治疗22天,经司法鉴定为伤残10级,其经济损失经核定为3.3万元。后邱某良拒绝赔偿,肖福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邱某良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在遇人行横道时不减速避让行人,反而加速与行人抢道,造成在人行道上将原告撞伤的交通事故。因此,邱某良负该事故的完全责任,应对肖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肖某起诉要求邱某良赔偿其经济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580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