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或损毁)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上路,但是对丢失(或损毁)的驾驶证是可以申请补办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在3日内,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申请材料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3条、第24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