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10km/h,在出入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 3km/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出入大门或在车间内部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或其它机动小车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在车间内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厂内各种运输车辆在冰雪、泥泞道路行驶时,应装防滑链,并缓慢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