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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解禁电动车,你怎么看?

2013-10-1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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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到目前为止,广州已经禁止电动车上路有6年时间,广州禁止机动车上路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文件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

  摘要:到目前为止,广州已经禁止电动车上路有6年时间,广州禁止机动车上路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文件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目前未公布)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这意味着,未来在广东电动自行车将可上牌上路。

  [page]那么,广州是否会根据新文件“解禁”?[/page]

  那么,广州是否会根据新文件“解禁”?

  2013年9月30日,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文件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目前未公布)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这意味着,未来在广东电动自行车将可上牌上路。

  文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省内和进入本省销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可申请进入目录。港、澳、台及国外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管理另行规定。文件同时规定,申请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当具有完善可行的废旧蓄电池回收和处理方案,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功率等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并由省质监局统一受理电动自行车进入目录事宜。

  最终确定的目录,由省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以公告形式,定期联合发布,并应建立电子数据库,对社会开放查询。

  广州市政府近日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的提案时表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page]支持禁令方观点:危害交通安全应该禁止[/page]

  支持禁令方观点:危害交通安全应该禁止

  “我赞成禁止电动自行车,抛开大道理不说,我身边骑电动车出事的太多,他们还常常骑上人行道,到处乱窜,有时从背后忽然冲过来,刹车也经常刹不住。以至于我上班步行或骑自行车,看到电动车冲过来就赶快躲。我觉得这么危险又这么容易普及的交通工具应该禁止。”

  “电动自行车刹车的声音太刺耳了。恐怖!让我神经衰弱!”

  “它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在慢车道行驶的速度,让骑自行车的人感到害怕,常常是它的受害者。在快车道上行驶速度又不够,会造成快速道的障碍,堵塞交通。由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有。”

  “我赞成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该车速度快于自行车,而且行走时没什么声音。如果没有经过一定训练的人上路实在太危险!最可怕的用过的废旧电池,国家在没有制定颁布相关回收制度前,电动自行车大量使用,会给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造成大量的污染。”

  [page]反对禁令方观点:缺乏合理解释,政令难服人心 [/page]

  反对禁令方观点:缺乏合理解释,政令难服人心

  “富人和官爷你们有轿车舒服了,你们占了城市道路的一大半,你们可以直接通过十字路口,逼行人和骑车人绕斑马线行走,这还不够吗?何必还要禁止电动车,逼百姓挤公交或者步行呢?”

  “城市道路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在当今公交服务严重不足(速度慢、费用较高)的情况下把这种资源只让给有钱买车的人,而剥夺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使用道路资源的权利,就是把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全部让给高收入的少数人,这无异于劫贫济富。”

  “作为交通工具都有权上路!电动车上路可造成交通事故,难道机动车造成的事故少吗?我们不能因此而拒绝新生事物!”

  “当初卖的时候为什么不管?现在大家觉着方便都买了,居然又不让骑了,请问能退货吗?出台政策为什么不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多想想呢?”

  “大力开发电动代步车,净化环境,减少污染,不能禁止电动自行车!”

  “其实,我们国家的监管本来就有问题,现在的状况完全是可以预见的,电动自行车本来各方面性能不好,为什么国家就能通过其生产呢?现在看到了问题,却要禁止,这禁止的是什么?人民出了钱,买了国家允许厂家做的东西,却还要被抓被禁,人民的利益何在?”

  [page]人大代表:“禁令”应当作出解释且经民议[/page]

  人大代表:“禁令”应当作出解释且经民议

  目前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政府应当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上路作出合理解释,理由如下:

  必要性:一项科学的决策必须体现“以民为本”。百姓出于出行的方便,目前解禁的

  呼声比较高。其实,到底是“禁”还是“疏”,政府应当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证,严密论证后再作出科学的决定。与此同时,交管部门有义务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性能向生产厂商提出建设性意见,促使其达到上路行驶的要求,为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紧迫性:有人认为“禁行”是最省事、最见效、最能体现政府权威的办法。然而广东现有电动自行车数十万辆,一旦禁止上路,必然损害这一群体的切身利益。所以“禁”并不是办法,如何对道路交通加强疏导、完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性能才是当务之急。

  可行性:中科院一些著名的科学家曾多次预言:未来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将由快速轨道公共交通、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三个层次复合构成。随着城市“限摩”、“禁摩”政策的实施,无污染、无噪声的电动自行车必将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在未来的立体交通构成中扮演重要角色。

  [page]专家观点:政令违背国家法律[/page]

  专家观点:政令违背国家法律

  有评论认为,“禁电单”需要“理由”和“承诺”,但无论如何,电单车在北京及全中国大多数城市可以“合法”的当然行驶,到了广州就“非法”,甚至驾驶“不超标”、国家标准允许的电动车“也将予以扣留”,可以被“拘留”。在法律的禁与放之间,一个中国之内,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曾经经典描述过“南辕北辙”、“南腔北调”。

  广东媒体报道广州市执政者决策“禁行”电动自行车时,统一特别强调了“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含从化、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决定。

  广东学者巩胜利认为,从中国立法程序上来看,这是一个标准的行政命令。广州市执政者上报广东省政府的用意非常明确,就是要取得上一级政府对这一执政决定的支持。

  此举的依据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4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该公开征求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但对广东省政府批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包括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的决定,依然与法律、生产销售、社会生活等产生了的严重碰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这就是说,广东省政府批复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规定,显然与国家交通安全法相违背;同样,若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而下发“禁电单”,那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明显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违背。

  在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与地方政府批复之间,地方行政法规与地方政府批复显然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而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政府“下禁令”一刀切的做法又怎么能够做到政令顺通呢?

  [page]广州市民盼解禁,同时呼吁电动车上路需有路可行[/page]

  广州市民盼解禁,同时呼吁电动车上路需有路可行

  外卖员说

  最好能上牌有人管

  李先生在天河龙口西一家餐馆负责送外卖,用电动自行车已经两年。

  “以前用单车送,一天下来整个人都得散架,电动车更快,更省力,我觉得挺好的。”李先生说。得悉可能解禁,他表示欢迎。“电动车又不快,我们也不敢开到马路上,跟单车没啥区别,只要限制速度就可以了”。

  李先生现在骑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是第三辆,前面两辆都被偷了,现在的车也被拆过电池。他说,被偷的电动车都被低价卖到了黑市,许多卖给了搭客仔。对此他深恶痛绝:“现在到处都是二手车,也没个人检修,如果上了牌,这种问题可以解决。”

  关键要有专用车道

  郑先生家住天河员村,在岗顶上班,虽然是个白领,但仍热衷于骑车上班。去年,他买了一辆电动车,取代已经老化难骑的自行车,上班时间从30分钟缩小到了15分钟。

  从外观上,他的车与普通自行车无异,只是稍微大一点。对于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郑先生爱不释手,“环保,不用挤公交,代步买菜,去哪都方便”。

  郑先生每天的骑行路线以自行车道为主,他认为中山大道现有的自行车道已经够用,完全可以继续完善到其他道路。“如果要解禁,关键是要有车道,只要不跟大车争,我想谁都会欢迎。”

  车店期盼

  规范经营拉动销量

  文先生的店铺位于天河东圃二马路,代理两个牌子的电动自行车,并可提供发票。除全新电动车外,他们还经营电池回收。

  “如果能解禁肯定会对销量有一定的拉动作用,现在店里销量是平均每天两三台。”文先生说,最近两年,销量一直在上升,原因是东圃的城中村住户越来越多,很多人开电动自行车代步。

  对于购车者,文先生都会提醒,重型的无牌电动车可能会被扣车。现在,文先生和同行们都在翘首盼望解禁商机,“我们要好好看看那个目录,如果我们代理的牌子不在目录内,会考虑更换代理牌子”。

  [page]建议:对电动车解禁要有足够应对措施[/page]

  建议:对电动车解禁要有足够应对措施

  放行电动车虽然能给不少人带来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最大问题就是监管。相对机动车驾驶者而言,电动车驾驶者安全意识薄弱,难免会和机动车抢道,甚至会和行人抢道,如果管理不到位,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鉴于此,我对解禁电动车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其一,即便电动车解禁了,但也要在一定的区域限行。比如说中心城区几个主干道,要禁止电动车上路,因为那里的道路上已经车满为患,再让机动车来抢道,只会添堵。

  其二,广州的交通环境相当不完善,很多道路连自行车道都难以保证,更何况电动车道。因而,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要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避免与机动车抢道;在今后的路面规划中,也需给电动车留下道路。

  其三,电动车电池对环境的污染也要重视起来。一方面,如今技术如此发达,有必要对电动车电池进行技术改良;另一方面,省政府的通知中也说得很明白,只有“具有完善可行的废旧蓄电池回收和处理方案”的生产企业才能生产可进入“目录”的电动车资格,但要确保每一个电动车驾驶者都不乱扔废旧电池,需要企业在回收和处理时能便民,政府则可以考虑对回收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

责任编辑: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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