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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将可上牌上路 广州有望解禁电单车

2013-10-1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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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摘要:电动车让人又爱又恨。一方面,它有环保、方便、经济等优点,但另一方面,如果管理不善,它又会扰乱交通秩序、影响行人和机动车的安全。为了提高交通质量,广州市在2006年底就出台了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

  摘要:电动车让人又爱又恨。一方面,它有环保、方便、经济等优点,但另一方面,如果管理不善,它又会扰乱交通秩序、影响行人和机动车的安全。为了提高交通质量,广州市在2006年底就出台了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至今已近7年。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目前未公布)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也就是说,未来在广东电动自行车将可上牌上路。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至今已6年多,会否因此解禁?

  哪些电动自行车可申请进入目录

  哪些电动自行车可申请进入目录,即可以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办法》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功率等应当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也就是说,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重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的电驱动两轮车辆,将无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牌证。

  同时,申请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当获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并具有完善可行的废旧蓄电池回收和处理方案等。《办法》还要求,省内和进入本省销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可申请进入目录。但港、澳、台及国外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管理另行规定。

  《办法》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产品审查的程序,规定通过省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三部门审查的产品,准予列入目录。最终确定的目录,将由省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以公告形式,定期联合发布。社会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或电子数据库,查询电动自行车是否可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广州将成立专门机构研究

  2006年12月起,广州市正式出台文件,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上牌登记(两轮)。针对这一政策的合理性,社会上一直争论不断。市交警部门此前对出台该项政策的解释是,大量电动车车速过快,存在安全隐患。而市环保局则表示,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困难,可能带来电池污染。

  但放眼国内外,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环保、低碳、节能等诸多优势,迅速普及,多个省份甚至出台文件鼓励电动自行车使用。而在现实生活中,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也遍布在市区的各个角落,出现了“令行难止”的局面。

  那么,广州是否会根据新文件“解禁”?

  广州市政府近日在答复省政协委员的提案时表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一般认为,电动自行车(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而电动摩托车(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但低于50公里/小时)。

  提个醒

  买电动车要保存好发票

  查扣或失窃后,需凭据取回

  新快报讯 “电动车普及是趋势,虽然广州有政策禁止,但事实上则是禁而不止。”有业内人士指出,放开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即照顾了市民的出行需求。

  该人士指出,从目前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看,有些类似此前对自行车的管理模式(自行车上牌登记制度已经取消):即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之后,可主动到管理部门申请上牌,然后上路行驶。若未上牌上路,交警则有权进行查扣,市民届时需凭借发票领取,并同时补办上牌登记手续。

  “如果没有发票,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盗窃物品,将不予领取。”该人士表示,保存好发票非常重要,而一旦电动自行车丢失,也可以到管理部门凭发票登记,便于将来找回。

责任编辑: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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