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武汉酒后驾驶电动车或被扣车罚款

2013-08-08 15: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车辆。这是8月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的...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车辆。这是8月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的内容。

  《某日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有多个条款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问题,包括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号牌设置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武汉市内,准予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蓄电池标称电压和外廓尺寸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且具备人力骑行功能。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禁止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车号牌、登记证、行驶证;禁止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结构、主要技术参数;禁止加装遮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对擅自加装遮阳伞、顶篷、座位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50元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没收非法装置。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但明确其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09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