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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俩司机酒驾被查 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开车

2015-08-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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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金台交警大队中山路中队民警介绍,第一次酒驾不吸取教训,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按照相关规定,他们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认识到酒驾的危害和严重后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坚决要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酒后驾驶,交警暂扣司机的驾驶证,这本应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后果,但最近宝鸡有两名司机,不但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这次他们遇到了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大队检查。司机的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8月6日晚上10点,金台交警大队中山路中队在新福路,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一辆牌照为陕C的白色小轿车被交警发现有酒驾嫌疑。司机贾某主动承认喝了4瓶啤酒,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检查其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人提供不出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该驾驶人承认,不久前因“酒驾”,驾驶证被交警暂扣,这次属于二次酒后驾车。

  8月9日晚9点,中山路中队在新华巷检查时,发现一辆陕C牌照的黑色小轿车看到检查,准备掉头驶离,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车拦下,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仝某某,是一名生意人,晚上招待客户,和朋友推杯换盏。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他的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交警还发现,仝某两个月前在市区酒后驾驶被查,目前驾驶证也被暂扣,此次也是属于二次酒后驾车。

  目前,这两起违法行为涉案车辆已被暂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7天,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金台交警大队中山路中队民警介绍,第一次酒驾不吸取教训,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按照相关规定,他们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认识到酒驾的危害和严重后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坚决要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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