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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撞路虎两死三伤 疑似交警酒后驾车肇事

2014-10-1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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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21日晚上十点左右,在佳木斯市滨江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路虎吉普车逆行撞上了一辆奔驰吉普车,事故造成奔驰车里两人死亡。肇事车辆里的三个人不仅都喝了酒,其中还有两人是正式交警。酒驾逆行...

  9月21日晚上十点左右,在佳木斯市滨江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路虎吉普车逆行撞上了一辆奔驰吉普车,事故造成奔驰车里两人死亡。肇事车辆里的三个人不仅都喝了酒,其中还有两人是正式交警。

  酒驾逆行肇事致2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的地点是佳木斯市滨江路港务局门口,事发路段正好是一个急弯,遇难者的朋友说,他们是外地人,当天晚上朋友在前面领路,他们在后面跟着,刚一转弯,就发生了意外。

  遇难者朋友:“刚拐过来,我们看着从那个方向唰来辆车,可快了,我都没看到是啥车,你想想有多快,嗖一下就过来‘梆’一下子撞上了。哎呀妈呀,现在想起来浑身还都直哆嗦呢,太快了那个速度。”

  遇难者朋友:“把我们奔驰车给撞到道牙子那块,对向,车被撞倒回来了,撞击非常严重,已经面目全非了。”

  遇难者的朋友说,奔驰车里一共两个人,开车的叫黄某某,48岁,副驾驶的乘客叫艾某,41岁,当时奔驰车被撞得非常惨,发动机撞进了驾驶室,安全气囊在强大的冲击力下发生爆裂,两个人当场就停止了呼吸。

  遇难者朋友:“正驾驶司机的脉搏,当时就没有了,副驾驶也是这个情况。”

  肇事的车是一辆路虎吉普车,目击者说,当时从车里甩出来一名男子,趴在了人行道上,车里还有两个人。三个人分别叫杨某、马某某和迟某某。司法鉴定显示,这三个人都喝了酒,其中杨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量为127毫克,马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量为125毫克,两人达到了醉酒的标准,迟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量为26毫克,属于饮酒驾车,对于这起交通事故,佳木斯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表示,现在还无法确定谁是驾驶员,事故原因仍在调查。

  疑系交警违法酒驾肇事

  佳木斯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我们也没在现场,也没看到到底谁开的车,当时怎么回事,我们得需要一些证据,调查取得这些证据,来做一个支撑,最后认定这个事。”

  目击者说,肇事车里的三个人有两个人是佳木斯市交警支队的正式干警。其中迟某某是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前进大队的副中队长,马某某是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前进大队的交警。

  媒体:“迟某某、马某某是不是你们这的民警?

  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前进大队交警:“是,对对对。”

  媒体:“我是奔驰车的死者家属。现在怎么处理的?”

  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前进大队交警:“这个现在归事故大队,现在刚调查阶段,这俩警察都在医院呢,都是正式的交警。

  公安部三项纪律明确指出,公安民警绝不允许酗酒滋事,作为交通警察,职责是维护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可是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车辆里的三个人都喝了酒,而其中的两位交警却没有互相约束,这样的后果就不能简单地用意外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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