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安全规则之机动车行车三误区

2012-12-27 19: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导读: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安全有怎样的规定?遇到交通安全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有哪些具体的案例可作参考?本文主要针对车主交通事故中的常见的处理办法、事实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了介绍。另外,找法小编还为您...

  导读: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安全有怎样的规定?遇到交通安全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有哪些具体的案例可作参考?本文主要针对车主交通事故中的常见的处理办法、事实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了介绍。另外,找法小编还为您整理了机动车通行规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误区一:临时停车不会罚

  司机袁*送同事去逛街,见路边公交站有一处空地,便将车开到此处临时停靠一下,方便同事下车。可谁知这一靠,就有交警上前提醒他违法临时停车了。“人坐车内,只是临时停一下就走,这也算违法?”袁*纳闷了。

  解读:对于临时停车,不少驾驶人认为这是不违反交通法规的,特别是人在车里的情形。其实临时停车违不违法,也视情况而定,有几种情况是不允许临时停车的。一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chedao)与非机动车道(chedao)、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二是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三是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误区二:“三无”路能乱开车

  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行车至一无标志标线、无信号灯、无交通警察的“三无”路口,看看四周行人、车辆不多,便加速向前行驶,不料车子刚驶过马路中心线,就被右方道路的来车给撞了。民警经过调查后称,张师傅负主要责任。

  解读:根据规定,机动车通过“三无”路口,应遵守下列规定,如肆意乱开车将要受处罚。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误区三:开错道可随意变更

  小陈开车历来循规蹈矩,可没想前不久竟然“栽”在一条“车道”上。这天下午5时,他到朋友家吃饭,因路上堵车严重,小陈的车被夹在中间的直行道上不能动弹,车将至路口时,小陈突然看到左转弯车道有一个空当,他便一下穿过去。正当他得意自己顺利挤入车道时,一位交警出现在他的车旁,将他拦下称“违法变更车道”。小陈非常不解,“车还在车道内,走错道临时变一下也不允许吗?”

  解读:行车过程中,开错道在所难免,不过走错道后,该如何变更才不违法呢?现在我们看到路面上的车道分界线分为实、虚线,根据规定,虚线指示可以正常变更车道,一旦进入实线范围,是严禁变更车道的。如违法变更车道,将处以罚款100元,如发生事故罚款200元。

  相关法律知识:机动车通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章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page]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安全规则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深圳交管新规 车主不礼让将被罚

深圳交管新规 车主不礼让将被罚

学生交通交通安全规则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39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