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

2018-12-03 17: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的规则也做出了种种规定,其中未悬挂车牌也有详细的法规,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

  机动车在上路的时候有许多明文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必须要悬挂车牌,那如果没有悬挂车牌的话会怎么办呢?针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停放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的法律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机动车未悬挂车牌不仅会扣留车辆,还会扣分,更会罚款!如果您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找法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988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