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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部分道路开始限行电动车

2012-12-2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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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并处罚款。深圳经过15天的宣传教育缓冲期,从今天开始部分道路将真正开始全天“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据报道,深圳市平常骑电动车上路的朋友们今天要注意了,平时上下班的路也许今天就不能走了,您可能要多绕行一段了。从4月1号开始到6月30号,深圳市部分道路全天“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这被媒体称为“限电令”。4月1号至15号是宣传教育缓冲期。而从今天开始,“限电令”将来真格的了。

  从4月1日起,深圳市包括主干道在内的部分道路全面实施“限行电动自行车”。 限行区域主要是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总长约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总长的8.05%。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现有电动车已经超过20万辆,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禁行将扣留车辆,并处500元罚款,不过在最初为期,交警主要以敬告教育为主。在过去的半个月中,交警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次“限电”大型宣传整治行动,共计发出敬告罚单1135份,并发放宣传单张43000余份。在15天的缓冲期里,一些路段的电动车是明显减少了,但不少路段,电动车依然是上路行驶。

  记者:我身后就是侨香路与农林路的交叉路口,记者发现不少快餐店的送餐车辆已经改为了自行车,记者在现场观察了约半个小时,并没有看到电动车送餐的场景,不过还是有个别电动车上路行驶。

  记者:你听过明天电动车限行吗?

  市民:听过。

  记者:那为什么还骑呀?

  市民:我看到他们骑我也骑了,到时候我不会再骑了。

  从今天起,深圳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对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并处罚款。

  深圳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夏旭昆:如果电动自行车违反现行既有规定,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500元罚款,如果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交警可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据记者了解,目前深时有45306辆特殊行业电动车可以在规定的路段行驶,如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相关特殊行业。

  夏旭昆:一些基本民生的,必须使用电单车的这样一些行业。比如说送水、送奶、快递、投递报刊,当时把这几个行业作为涉及民生的特殊行业,来实施一个规范的管理。

  深圳交警提示,相关特殊行业实施特殊行业备案管理制度,相关行业向协会申请后才允许上路。市民认为,“限电”能够提高路面的安全性,同时也会对黑摩的等非法营运起到遏制作用。并希望交警能加大警力,让限行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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