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济南酒驾 摩托车居首

2019-12-04 0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审结的13起醉驾案件中,当事车辆有二轮摩托车6辆,三轮摩托车1辆,轿车6辆,摩托车竟然多于轿车。很多司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抓获的几率很低,于是敢于酒后驾车。

  自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以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共审结13件醉驾案,其中摩托车竟然多于轿车。过半醉驾是摩托车司机,提醒全社会关注摩托车司机醉驾的治理问题,实现各类机动车的全覆盖,以防“按下葫芦浮起瓢”。

  侥幸心理作祟

  出租车司机竟然醉酒后作业,这不禁让人捏了一把冷汗。9月28日,这名醉驾的哥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的一审判决生效。

  6月24日下午4点半左右,36岁的泰安籍的哥张XX在历下区解放东路和茂岭山路交口处,与傅某驾驶的轿车相撞后,又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3车不同程度的损坏。赶来处理事故的交警询问张XX时,吓了一大跳:出租车司机张XX竟然浑身酒气,经检验,张XX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 125.57mg/100ml,严重超出80mg/100ml醉酒驾车的起点。已经下午4点半了,张XX仍处在醉酒状态,之前张XX醉酒作业拉了几名乘客,也无法查清了。但的哥醉酒作业,可真是让人不敢想象。

  庭审中,张XX承认,自己听说喝酒开车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处罚严厉到什么程度,他并不很清楚。喝酒后,他也曾考虑是否不能开车了,但转念一想:哪有这么巧被抓住?最终,张XX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也是因为抱有侥幸心理,5月1日晚10点多,58岁的孙某驾驶一辆奔驰轿车,沿大明湖路由东往西行驶,接近按察司街路口的信号灯时,赶上红灯, 前面停有3辆轿车正在等候,他驾驶奔驰直接冲撞上一辆菲亚特轿车,冲击之下又撞上了前面的一辆桑塔纳,最后顶上一辆起亚轿车,造成4车追尾。经法院审理, 孙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在法庭上,孙某沉痛地说,因为碰见了30年没见的战友,经不住劝就喝酒了,酒后觉得自己还能开车就上路了,结果造成4车连环撞,孙某感叹:“都是侥幸心理害了我呀!”

  路已走不稳仍驾摩托车回家

  在历下区法院审结的13起醉驾案件中,当事车辆有二轮摩托车6辆,三轮摩托车1辆,轿车6辆,摩托车竟然多于轿车。

  5月10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市民郭某走到历下区茂岭山路一处电线杆处,突然一辆摩托车直接撞过来,郭某被撞倒受伤,摩托车损坏,摩托车司机也倒地受伤。摩托车司机名叫李龙贵,21岁,贵州人,在济南历下区打工。案发时,李龙贵系酒后驾车。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抽血检验,李龙贵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4.01mg/100ml,系醉酒状态。经历下区法院审理,李龙贵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无独有偶。6月5日晚上快11点了,22岁的董梁博和朋友喝了一晚上酒后,已经走路都走不稳的他勉强跨上了二轮摩托车,就往二环东路的家中赶。本来就属于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加上酒后两眼昏花,行至泉城路与趵北路路口时,径直撞上了刘某驾驶的小客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董梁博受伤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抽血检验,董梁博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9.91mg/100ml,系醉酒状态。经法院审理,董梁博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治理醉驾需全面铺开

  这13名被告,几乎都是抱着侥幸心理醉驾的。潍坊籍34岁的某银行职员王某,5月24日下午2时20分许醉驾在花园路发生事故,原因竟是他认为:“中午交警一般不会巡查”。福建籍在济南打工的28岁的王某,6月18日凌晨,醉酒驾驶摩托车在文化东路发生事故,他认为:“半夜交警是不会巡查的。”一位摩托车司机甚至说:“我以为光查轿车司机酒后驾车呢,没想到也查摩托车司机。”实际上,从这些案件来看,司机醉驾摩托车撞行人、车辆的情况很多,危害也很严重。过半醉驾是摩托车司机,也提醒全社会关注摩托车司机醉驾的治理问题。

  据审理这13起案件的历下法院刑庭法官朱庆臻介绍,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全部认罪,可见,司机对酒后驾车可能面临的后果都是知道的。这13起案件中,有12起是因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而案发,1起是司机在路口睡着了而案发。13起醉驾案件没有一例是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这也使得很多司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抓获的几率很低,于是敢于酒后驾车。

  经过对这13起案件的统计分析,被告人中无一人是公务员。朱庆臻分析,面对醉驾丢饭碗这样大的风险,公务员就不敢有侥幸的心理。如果醉驾被查获的几率很高,那么其他群体也会像公务员一样“不敢越雷池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根治酒后驾车还要加强宣传,让人人都知道酒驾面临怎样的严厉的处罚;另外,还要通过加强日常巡查、鼓励群众举报等形式,使酒驾被查获的几率大幅提高,打消司机们侥幸的念头。

  在司法实践中,朱庆臻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在该院审理的一起醉驾案件中,被告人称自己所骑乘的燃油助力车并非机动车,并且交通管理部门也不是按照机动车管理的,由此提出对于是否为机动车辆重新鉴定。目前,对于是否是机动车没有统一的鉴定机构予以认定,致使案件处理起来十分困难。特别是随着电动车的大量增加,醉驾电动车也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醉驾电动车该如何处置,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134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