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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成都地铁出新规!7月起实施!

2018-07-0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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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8年成都在7月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禁止强行上下车,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等行为。那么,在地铁上不能做什么?找法网小编立即带大家来了解。

  2018成都地铁新规内容如下:

  (一)禁止在地铁车厢内实施的行为

  1、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2、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

  3、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

  4、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5、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6、在车厢内进食;根据条例,在地铁车厢进食又拒不改正,最高可能面临200元的处罚。

  7、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8、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及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乘坐地铁,但将折叠自行车妥善封装后作为行李,符合携带行李要求,则可以进站。

  (二)违反新规的处罚

  1、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成都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就是通常认为的“黑名单”。

  (三)无票或逃票乘车的处罚

  乘客无票乘车的(包括持无效票乘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不设处罚措施。

  但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条例》指出,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设置了行政处罚措施。

  找法网小编在上文为大家介绍了2018成都地铁新规的最新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希望乘客都能遵守地铁的相关规定,做一名文明的乘客。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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