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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警“微信处理”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2014-10-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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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媒体从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柳州交警部门从9月1日起推出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以来,截至10月15日已有1300多起轻微事故通过这一方法快速处理。按照这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

  媒体从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柳州交警部门从9月1日起推出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以来,截至10月15日已有1300多起轻微事故通过这一方法快速处理。

  按照这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在发生微财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添加“柳州交警”公众号后点击“快速导航”栏目,选择“轻微事故处理”选项进入轻微事故处理流程,就可以进入事故处理操作。当事人只需进行发送位置、上传事故现场图片、完善相关资料等简单操作,几分钟内就可以完成一起轻微财损交通事故的处理,无需等待交警及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柳州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每天7时至20时之间,在柳州市城区道路范围内,发生两车或多车且事故车辆均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自行拍照,双方共同约定时间前往理赔服务点进行理赔即可,无须等待交警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从实际效果来看,大部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能采取快速处理方式,但有142名驾驶人因在事故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造成道路拥堵,被交警部门处罚。

  处理流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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