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因节能环保、价位低、方便驾驶而深受人们的青睐,因此电瓶车作为交通工具可以说是家家皆有之。然而,电瓶车引发交通事故越来越多,笔者作为审判一线上的法官,粗略地统计了一下:电瓶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占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的85%以上,其中,电瓶车车主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占5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占40%。因此笔者有必要呼吁:加大对电瓶车的管理力度,遏制电瓶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从源头着手,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应加大对生产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瓶车生产厂商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对不符合标准的,绝不允许买卖。
加大对驾驶人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的自身素质,使他们知法守法按法行车,对违法行车者加大处罚力度,像对待机动车驾驶人一样绝不允许他们占道行驶,闯红灯等。该罚款的罚款,该扣押的扣押。
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电瓶车没有检测领取牌照的一律不允许其上路行驶,并可以通过收买的办法限制电瓶车的数量,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设施及交通工具的投入,方便群众出行。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