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薛英泽 常州律师
江苏派腾律师事务所(常州)专职律师。
常州律师薛英泽具有扎实的劳动合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学理论功底,长年从事劳动仲裁争议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代理工作,曾处理了几百余件该类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合理化意见,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有较深的研究及应对方案。 现担任江苏派腾常州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劳动合同法》课题研究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