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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电动车载5人被行拘,这十种行为不能做!

2020-03-20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日前,在广东东莞,一男子因电动车载5名女子过街,被广大网友打趣为“街头最靓的仔”,迅速走红网络。但第二天迅速反转,该男子和5名女子均被交警调查,该男子因被行政拘留十日并予以罚款。东莞电动车载5人被行拘,这十种行为不能做!具体情况请继续阅读以下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东莞电动车载5人被行拘,这十种行为不能做!

  3月16日,东莞男子罗某骑电动车载5名女子过街,被网友拍下并上传网络。第二天,罗某和5名未成年女子均被交警调查,罗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超载、不戴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600元。

  据目击者描述,车上当时连同司机一共有6个人,属于电动车严重超载,很容易引起爆胎、以及操作失控等情况,可能会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东莞电动车载5人被行拘,这十种行为不能做!

  二、这十种行为不能做!

  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打击对象。除了电动车不上牌,一律扣车外,对于以下这10种违规行为,电动车车主还将面临20-50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交警将强制扣车作为处罚:

  1、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

  2、使用非本人电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

  3、驾乘电动车上路不戴头盔的;

  4、擅自更改电动车构造、参数和性能的;

  5、驾驶电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

  6、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7、驾驶电动车超载的;

  8、驾驶过程中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的;

  9、醉酒驾驶电动车的;

  10、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的。

  以下3种行为则一律拘留:

  1、对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2、对使用伪造、变造车号牌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拘留;

  3、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三、相关法律规定

  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所以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东莞电动车载5人被行拘,这十种行为不能做!的相关内容,通过以上我们了解到电动车超载是危险系数较高的一种行为,并且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是拘留。找法网小编提醒大家珍爱生命,重视行车安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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