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保险事故损害赔偿约定的最高赔偿额。在财产保险方面,赔偿限额与保险金额大致相同。在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通常是根据设想的事故损失,制订适当的损害赔偿金额作为保险人支付赔偿的限额。在规定赔偿限额内,保险人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私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标准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根据2001年至2004年机动车三者险赔偿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5万元/8000元/2000元”的分项限额可以覆盖约60%的死亡伤残赔案、70%的医疗费用赔案和65%的财产损失赔案,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目前赔偿责任限额6万元约为我国人均GDP的4.3倍。这一比值高于美国(1.4倍)和我国台湾地区(3.7倍)。由于费率水平与责任限额标准的设置密切相关,加之交强险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与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本质区别,为避免责任限额过高导致保费大幅上升,此次采用了与当前商业三责险最低限额5万元接近的限额。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如我国海上旅客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最高均为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