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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

2020-09-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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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就需要进行赔偿,为了更加高效的进行赔偿需要成立快速的理赔中心。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如何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

  想要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可以借鉴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交警支队、省保险行业协会和驻兰各财险公司组成,主要负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保险理赔工作。其主要工作目标是方便群众解决轻微交通事故,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促进交通畅通;确保交通事故的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打击骗保犯罪活动。

  对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以及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全市承保机动车保险的1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派员进驻快速处理中心,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集中高效地为客户服务;交警支队派驻事故处理民警,对物损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可以当场办理《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

如何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

  1、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赔偿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为交通事故使营运车辆造成停运的,应该赔偿其停运损失。全部赔偿原则要求不仅赔偿直接损失,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要赔偿。

  3、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全部赔偿,对间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赔偿。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的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快速赔偿中心作为一个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务的机构,需要经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进行赔偿。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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