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车船税减半适用于什么情况

2020-08-26 20: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购买汽车进行出行,而根据相关规定,汽车必须缴纳车船税并且车船税应该随交强险每年一并缴纳,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车船税减半适用于什么情况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船税减半适用于什么情况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车船税减半适用于什么情况

  二、车船税怎么交

  (一)缴费方法:

  1、pos机自助缴税凡持有“银联”标志银行卡(含所有商业银行)的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服务厅等地点使用pos机进行自助缴税;

  2、委托银行代扣缴税。凡在中国银行网点开立账户的纳税人,可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由中国银行按期代扣车船税收;

  3、持现金缴税。为提高办事效率,建议各位车主使用上述两种方式申报缴纳车船税收。若确需持现金缴税的,可到当地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服务厅缴纳。

  (二)注意事项:

  车船税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年审当月进行申报纳税,也可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申报纳税。而车辆基本资料登记发生变更的;需核定或调整车辆营运税收的;申请车辆减免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营运税收的纳税人则必须先到所属县(区)车船税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作缴纳。

  三、车船税的缴纳要带什么资料

  在《车船税法》中就明确的告诉了购置车辆后新车主证明和资料。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四)对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免税车辆需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及复印件。

  (五)已完税的机动车,需提供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本年度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六)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车船税减半适用于什么情况”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年审当月进行申报纳税,也可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申报纳税。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737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有人知道车船税减半的车型有哪些吗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第九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