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降薪后的仲裁申请
我是2007年10月8日进公司,并签订有合同,前段时间本人因与公司产生矛盾,被公司单方面书面通告降职,然后又开出薪资调整通知单要求降薪,本人已在通知单上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但今天拿到工资条后发现工资还是被降了。对此我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以下问题需要各位专家指点:
1、现阶段我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吗?(亦或只能要求公司恢复职位和薪水)
2、如果能解除劳动关系,那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三个半月的赔偿金吗(包括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我的工作年限刚超两年没几天。
3、近期公司已没有安排我具体的工作(目的是想逼我主动离职,这样它就可以免于赔偿了),到仲裁的时候公司可不可以认为我没有完成工作而对我产生不利?
中顾网律师:
1 你要有证据证明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你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