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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咋办

2014-11-2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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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市民高先生在一家商务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方面一直拖欠高先生的奖金和一部分工资,无奈之下高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没想到,仲裁出来的结果令他很不满意,他表示还要继续维权。就此事,高先生想知道如果不服劳...

  市民高先生在一家商务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方面一直拖欠高先生的奖金和一部分工资,无奈之下高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没想到,仲裁出来的结果令他很不满意,他表示还要继续维权。就此事,高先生想知道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该怎么办?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是不一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两条的含义是指劳动者可以起诉,而用人单位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不告不理”是民事诉讼的原则。如果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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