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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决定书

2011-07-0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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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___________:你(你单位)向_________提交的《关于正式设立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由于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

___________:

你(你单位)向_________提交的《关于正式设立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由于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于六条第款的规定,不同意你(你单位)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
若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


教育行政机关___(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收人______ 签收时间_________

附:
本文书的写作要注意两个重点:第一,要说清楚不予批准的理由。理由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事实理由,说明要充分、具体,有多个事实理由的,要分别列出;事实理由填写在“由于”后面的空格上。二是法律依据,适用法律要准确,全面,这样才能说明审批机关作出的不予批准的决定是合理合法的。第二,应尽到告知义务。如果申请人对审批机关作出的不批准决定不服,不仅应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而且还应具体告知向哪一个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以及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时限,以方便申请人依法行使权利。此外,本文书的时效性很强,如未使用专门的送达文书,则应按要求填写签收人和签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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