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受到学校派出所的治安警告处分,当时还拍了照片,留了指纹,这样是不是就算留下案底了?对于今后有什么影响?是不是要归入个人档案?是否可以撤销?谢谢!急
回答
你好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受到了治安警告的行政处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但是学校对于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的学生,可能会撤消对其的处分.要看各个学校具体的规定.你可以向你所在的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