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传媒网消息(襄樊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挺 夏琳 记者范钧】近日,妨害公务的陈某被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五个月拘役。
去年11月17日下午,陈某和朋友在樊城菜篮子酒店就餐时与酒店人员发生争执,后与酒店保安厮打,致2名保安轻微伤,并将大厅内电话机、花瓶、餐具损坏。米公派出所民警肖襄宜、张俊峰,市巡警支队民警李志进等人先后赶到现场制止。陈某等人不听劝阻,对赶来制止的民警拳打脚踢,致肖襄宜、李志进轻微伤。
法院认为,陈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