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