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判刑前行政拘留日期能否折抵刑期?

2019-11-08 14: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问:李某无证驾驶无牌已报废的解放142型大货车将横过马路的王某撞伤,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李某让人将车开走。该市公安局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后

问:李某无证驾驶无牌已报废的解放142型大货车将横过马路的王某撞伤,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李某让人将车开走。该市公安局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后经事故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遂转刑事拘留,并被提起刑事诉讼。请问,李某被行政拘留的日期能否从其刑期中扣除?
   张力答:应当将李某行政拘留的日期从其刑期中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行政拘留的日期仍应折抵刑期的复函》中规定,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和因同一犯罪被行政拘留的日期,应予以折抵刑期。本案中李某因同一犯罪事实即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15天,应予从其刑期中予以扣除。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836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