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费某(女)一天逛街,看到路边有一家美容店有免费护肤体验,于是就进店体验,哪知道刚开始体验,十几名店员就围过来要求费某做一些付费的美容项目,费某不同意,店员就不让费某离开,费某只好报警才得以脱身。随后公安机关对美容店店主作出了五百元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但美容店店主认为这是商业行为,不应受到处罚。那么,法律对此时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这则案例中,美容店强迫费某接受美容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是合法的。
法条链接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