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有多个申请人怎么处理

2017-05-12 16: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复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个申请人对同一事项进行申请的情形,这时候应该怎么样处理呢?难道把所有的申请人都纳入进行政复议程序中吗?

  行政复议有多个申请人处理办法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主体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以下几种人:

  1、公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2、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依法成立的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及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按其性质和设立的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其中,企业法人既包括在我国设立的中国法人,也包括在外国设立、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法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合营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规定纳税,然后再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这里的合营企业就是指法人。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时,如果不服另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不同的行政机关之间,能相互成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例如,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机动车,而有的行政机关可能违反这方面的规定而受公安机关的处罚。由此可见,如果行政机关本身成为行政相对人,其也有可能成为复议申请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即法人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这类组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成为行政管理的对象。因此,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时,其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53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复议法律师团,我在行政复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