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外籍男子与两女子同居起纠纷 未报住宿被警方处罚

2019-10-22 13: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傅茗通讯员公宣)7月5日,南宁市公安局通报,该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近日依法对一名在华期间未申报住宿的外籍男子进行了处罚。同时,警方向市民发出相关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傅茗通讯员公宣)7月5日,南宁市公安局通报,该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近日依法对一名在华期间未申报住宿的外籍男子进行了处罚。同时,警方向市民发出相关提示。

  6月29日中午,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报告,两名广西女子与一名来自欧洲某国的男子发生纠纷,当事人来到辖区派出所要求调解。南宁外事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该外籍男子今年5月20日在某口岸入境后,持旅游签证直接来到南宁,与在互联网上认识的两名广西女子见面,并先后同居。在此期间,女方因担心该外籍男子有艾滋病,要求其到医院体检,但他不愿意,遂发生争持,于是二女一男来到派出所要求调解。警方同时查明,该外籍男子在南宁居留期间,未向南宁公安机关申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此,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外籍男子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到市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后,将检查结果报告外事警察。

  据了解,随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士交往的增多,通过互联网结识并邀请外国人来南宁的情况也与日俱增,南宁外事民警为此提醒与外国人交往的市民,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公民家中住宿的,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此外,还要尽量了解清楚对方护照上的姓名、国籍、护照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一旦在交往中出现纠纷或发生案件,中国警方才能根据住宿登记或护照资料等迅速介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编辑:李华林作者:傅茗公宣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872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