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
附:《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
1、就权利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簿是有效的表明权利人就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的源证明文件,能够清晰地展现不动产上的权利变动状况,因此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
2、就第三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簿具有公信力。
3、就国家来说,不动产登记簿便于国家对有关不动产的监督与管理,更便于人民法院在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时确定责任的归属。
二、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