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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啥用,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后果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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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是现在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不动产在进行登记后,就像拥有定心丸,不用担心出现其它产权纠纷,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啥用呢?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后果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含义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啥用,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后果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啥用,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后果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管理行为。

  2、登记包括的权利:集体土地权属;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属;森林、林木;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买受人在房屋交付后,出卖人长期不给买受人办理房产证的,首先应根据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证,逾期办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金。

  其次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办证时间的,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在上述约定或规定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作为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退房,并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什么

  1、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的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登记簿册。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严格规范登记簿的管理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设置统一的登记簿,载明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相关事项,并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第二章)。同时,为妥善处理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新证和老证之间的关系,征求意见稿强调,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第二十八条)。

  3、登记程序,要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的要求,本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

  4、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上面的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啥用,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后果的相关内容。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我们利益相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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