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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进口运输保险条款

2019-06-24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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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箱相方式运输货物,可以保持箱内货物的清洁,保护货物的安全,减少破损,而为了保障集装箱的流通顺畅,避免集装箱占压停滞使用,集装箱的拥有者--船东就给集装箱的使用者--进口商规定了一个时限,在这...

  通过集箱相方式运输货物,可以保持箱内货物的清洁,保护货物的安全,减少破损,而为了保障集装箱的流通顺畅,避免集装箱占压停滞使用,集装箱的拥有者--船东就给集装箱的使用者--进口商规定了一个时限,在这个时限内,货物装在箱里可以免费。超过这段时间,如果货物还不从箱中掏出,占用着集装箱,那么每天就要向船东支付定额的费用,这就是所谓的滞箱费。

  那么在适用集装箱运输的前,为什么需要办理集装先运输保险呢?

  1.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保险责任按原运输险保险单责任范围负责,但保险责任至原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仓库终止。

  2.集装箱货物运抵目的港,原箱未经启封而转运内地的,其保险责任至转运目的地收货人仓库终止。

  3.如集装箱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港集装箱转运站,一经启封开箱,全部或部分箱内货物仍需继续转运内地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征得目的港保险公司同意,按原保险条件和保险金额办理加批加费手续后,保险责任可至转运单上标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终止。

  4.集装箱在目的港转运站,收货人仓库或经转运至目的地收货人仓库,被发现箱体有明显损坏或铅封被损坏或灭失,或铅封号码与提单、发票所列的号码不符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货人应保留现场,保存原铅封,并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

  5.凡集装箱箱体无明显损坏,铅封完整,经启封开箱后,发现内装货物数量规格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因积载或配载不当所致的残损不属保险责任。

  6.进口集装箱货物残损或短缺涉及承运人或第三者责任的,被保险人有义务先向有关承运人或第三者取证,进行索偿和保留追索权。

  7.装运货物的集装箱必须具有合格的检验证书,如因集装箱不适货而造成的货物残损或短少不属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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