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引领和推动着中国现代制度的创新与建设。
一、司法改革的浪潮
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进行司法改革。改革围绕着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民主的主体进行,最终达到重树司法形象,实现 司法权威,构建司法秩序的目的。现行司法鉴定制度中超职权主义、忽视诉讼当事人程序权利、司法地位不中立、司法鉴定人不出庭等问题必须彻底解决。
二、权利意识的觉醒
经过持续近二十年的普法宣传,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在诉讼中,当事人不仅要求诉讼结果公正,而且要求诉讼权利的公正,当事人已经把启动司法鉴定视为自己的正当权利来行使。
三、经济发展的效应
诉讼是一种消费,而且是一种高层次、高成本的消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公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案件当事人有了较高的诉讼消费水平,有能力负担为追 求公平正义需付出的代价。如一次DNA亲子鉴定要花费3000—4000元,在收入水平较高的城市,委托做亲子鉴定的几乎都是个人。
四、社会分工的趋势
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使司法鉴定的管理必须专业化。司法鉴定发展到今天,除了法医鉴定、痕迹鉴定、文检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等传统的项目外,新兴的司法鉴定项目 如计算机鉴定、建筑工程鉴定、、等涉及众多学科知识。司法鉴定从诉讼审判活动中分离出来以后,如果仍然沿用以往管理模式,已经不 能胜任,甚至束缚了司法鉴定的发展,需要建立适合司法鉴定行业特点的新型管理机制,实现对司法鉴定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