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的损伤的,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文作出鉴定。鉴定应由地(市)级以上法医学作出或者予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