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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想防卫”刺死陌生人 精神病鉴定正常

2014-08-1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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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没有确切证据表明人身安全受到紧迫威胁的情况下,20岁的淮安男子小高突然跳将起来,拔刀猛刺他认为正在监视他的张某某,导致对方心脏破裂死亡。南京警方一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并给他做了精神病鉴...

  在没有确切证据表明人身安全受到紧迫威胁的情况下,20岁的淮安男子小高突然跳将起来,拔刀猛刺他认为正在“监视”他的张某某,导致对方心脏破裂死亡。南京警方一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并给他做了精神病鉴定。但事实证明,他非常正常。昨天,小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审,检方建议判处他死刑,但辩护人认为小高应定性为故意伤害。案件将择日宣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打工男与老东家闹了不愉快

  小高是淮安人,小学文化,生于1993年8月。去年12月上中旬,小高来到南京在夫子庙摆地摊,认识了同样在此摆地摊的本地人18岁的小吴,很快成了好友。后来他们去河西一家酒店应聘服务员,做了9天又不做了,结算工资时,小吴和酒店发生了争议,双方吵得很不愉快。12月29日,小高又来到南京找小吴,两人把钱花得差不多了,就和小吴说准备到原先打工的酒店找前同事借点钱好回家。结果,在坐车去酒店的路上,小吴和小高因为小事吵了几句。

  晚6点多,憋着一肚子气的两个年轻人来到了以前打工的酒店,该酒店还经营着一家茶社,他们就决定先到茶社坐坐。不想,酒店的几个中层干部正在茶社开会,看到这情绪低沉的哥俩虎着脸进来,再联想到此前和小吴的工资纠纷还没解决,就上前询问他们此行的目的,对此,小高说,“来消费的不行啊”,见小高这样说,对方也就放他们进去了。茶社平时经营自助餐业务。但小吴没付钱就直接去取东西吃,茶社服务员上前阻止,和小吴发生争吵,为工资发生过冲突的那位中层见状则叫他们不要惹事,否则就喊人来。至此,两人本来就不好的情绪变得更差了。

  拌了几句嘴拔刀刺死对方

  张某某和酒店某中层管理人员是好朋友,那两天正在店里想接酒店的工程做,顺便协助酒店管理一下店面。见小吴和小高气冲冲地样子,张某某便跟着服务员走过来,对小高说,“你要点什么就点。”小高觉得张某某说话恶狠狠地,长得又比较魁梧,害怕是酒店里喊来对付他们的。之后,小高和小吴分别坐到不同的卡座上,而张某某则坐到了小吴的对面。小吴年纪小,看到张某某的样子,觉得他像“活闹鬼”,就想换座位,但张某某命令小吴不要换,就坐在原来的地方,并说,“你这小孩,脾气怎么那么大,你家住在哪?”按小高的说法,认为张某某是对方派来监视自己的,便偷偷跑到洗手间准备打电话报警。他到洗手间之后,报警电话没打通,觉得要教训一下张某某,便从身上掏出在火车站边上买的折叠刀,左手一把将张某某按在座椅靠背上,右手持刀猛刺了张某某三四刀。因心脏被刺破,张某某送到医院时已经身亡。小高在原地等到警方到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庭审: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焦点也集中在罪名上。公诉人认为是故意杀人。“张某某对小高并无任何威胁,而他却做出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小高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建议判处死刑。”

  对此,辩护人认为,小高的行为事出有因,他本来就因为和小吴吵架而心情不好,之前小吴又和酒店的人有纠纷,进茶社后小吴又和茶社的人发生了龃龉,导致他们精神紧张。而在此时,并非酒店工作人员的张某某却跑过来对小高采取不友善的态度,使得小高精神崩溃而产生假想防卫,进而为保护自己对对方进行故意伤害,但他主观上并非要致对方于死地,所以应当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建议判处10年以上刑罚,而非死刑。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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