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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忘关车门致乘客受伤如何赔偿?

2015-12-1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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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乘坐公交车已是当下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方式,特别实在上下班时间,搭乘公交是最受普遍的交通方式,因此搭乘公交会出现上下班高峰阶段,既然是高峰时间,当然也是意外事故多发的时间。那么,在高峰时间段搭乘公交遇上忘关车门的司机,指示人身受到伤害的如何赔偿呢?下面小编为您以案说法。

  【案例介绍】

  早高峰司机忘关车门 公交乘客被甩车外获赔

  某日的上班高峰期时,小张好不容易挤上一辆早已满员的公交车。他刚站上车,司机师傅便启动了车辆,因没关后车门,惯性将小张甩出了车外。随后小张被紧 急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部脑内血肿合并脑疝、右侧硬膜下血肿、运动性失语等多达22处损伤。经司法鉴定,小张构成八级伤残,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为 40%。小张将该客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百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客运公司对小张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小张各项经济损失95万余元。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乘车人小张并没有任何过错,公交车司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公交司机驾驶公交车的行为是在履行职务,因未关好车辆后门,致使乘车人小张摔出车外,造成小张受伤,因此,应由公交车司机所在的客运公司对乘客小张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3、损害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小编提醒:乘客乘坐公交车,从其上车时起,实际上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负有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公交公司因司机的过错造成乘客人身及财产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公交公司就构成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本案中,乘客小张选择后者提起诉讼,公交公司对小张的摔倒承担侵权责任。公交公司应当加大对司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因为司机的过错造成乘客伤亡的,公交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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