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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是怎样的?它的存在是否合法?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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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近的“辱母杀人者”一案,引起社会的广泛热议与关注,对于这起案件起因是“杀人者”的母亲借高利贷被“讨债公司”的讨债者侮辱而发生的,对此,小编想跟大伙说说“讨债公司”是怎样的?它的存在是否合法?

  一、”讨债公司“是如何?

  说到追债,很多人脑中都会浮现出影视镜头中那些手持棍棒斧刀收账的“黑社会”形象,其实职业追债人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他们也是一群普通人,只不过他们更智能、更有“心”计。

  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家合法的“催债公司”,所谓的“讨债公司”,靠的无非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算是好的,比如不断电话讨债、登门讨债,让债务人的生活遭受严重干扰,不得不就范。而最为恶劣的,是一些“讨债公司”靠流氓地痞来威胁债务人,为追讨债务,讨债公司则通过暴力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手段强行索债,甚至采取绑架手段逼债务人还款,大肆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二、“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

  1、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讨债项目,讨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

  “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如“讨债公司”采取恐吓、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方法向你公司讨债,你们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你公司应依照法定程序积极解决债务纠纷

  现在的讨债公司大都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多是“市场调查、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其实这些公司只是一个壳子,因为他们是无法合法的,讨债公司不论是以受委托形式出现,还是以公司职员身份出现,都不能改变其进行有偿法律服务的性质。

  “在讨债并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前提下,这些讨债公司的讨债模式也都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定位,所以一切以挣钱为基本,吃了上家吃下家的事例屡见不鲜,虽然他们的讨债满足了一些讨债人的特殊需求,同时也必定存在相应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律师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可见,讨债公司不具备追债资格。

  2、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所以无法从事讨债业务。

  (1)首先,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讨债项目,讨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讨债公司的规定,最早是见于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2)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债务问题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律师才是法律允许的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主体,讨债公司进行讨债时需要当事人委托,而且还收取有高额费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权代理当事人进行有偿讨债行为。所以,建议债务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免造成其他纠纷。

  综上,对于“讨债公司”其存在是不合法的,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讨债公司”的合法性。虽说如此,但是不管是作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借债与讨债,切因一时的方便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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