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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流程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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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保全包括财产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形式。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原告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那么法院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法院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流程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只有通过主动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抽逃或者隐匿财产以达到保障自身实体权益的诉讼目的。然而财产保全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当事人提供的这项服务就是为了协助当事人能够通过财产保全实现最终的诉讼目标。

法院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流程

  操作流程:

  (一)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三)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四)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二、需提交资料

  (一)案情资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

  2、该案件诉状副本

  3、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

  4、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二)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三)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近期财务报表

  三、诉讼保全解除方式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二)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三)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法院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流程的相关内容。综上,诉讼当事人只有通过主动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抽逃或者隐匿财产以达到保障自身实体权益的诉讼目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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