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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资本的产生原因及三大特点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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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借贷资本之间的产生是关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等职能资本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资本转化而来的。那么它存在着什么特点呢?需要还贷的信息的是如何的呢?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一、借贷资本的产生借...

  借贷资本之间的产生是关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等职能资本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资本转化而来的。那么它存在着什么特点呢?需要还贷的信息的是如何的呢?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

  一、借贷资本的产生

  借贷资本不是职能资本,不是产业资本运动中货币资本职能的独立化形式,而是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等职能资本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资本转化而来的。

  二、借贷资本的特点

  借贷资本具有不同于职能资本的特点:

  1,借贷资本是借贷资本家为取得利息而暂时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

  借贷资本家实际让渡了货币作为资本能够带来剩余价值这一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时期以后收回并取得利息作为让渡一段时期的货币资本使用权的报酬。借贷资本的关系在形式上表现为资本作为商品的买卖关系,实际上不是商品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关系,而是货币作为资本的使用权出让的借贷关系。经济学上,货币资本所有者把货币作为资本要素贷出定期获得利息收入,叫做所有权收益资本化。

  2,借贷资本的使用,使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同一资本取得了双重存在。

  借贷资本对借贷资本家而言,是货币资本的所有权,并不会自行增殖,但可以凭借这种所有权获得利息;这部分货币资本以借贷形式到了职能资本家手中以后,就变成了实际执行资本职能的增殖手段,能够生产或实现剩余价值。借贷资本在借贷资本家手中是所有权资本,不是职能资本;只有被职能资本家使用才成为职能资本。

  3,借贷资本具有独特的运动形式。借贷资本的运动公式是G—G′(G+g),g代表利息 。

  因为这个公式省略掉了职能资本运用借贷资本的过程,于是造成一种假象,似乎不经过任何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货币本身可以生出更多的货币,进一步掩盖了资本价值增殖的真实过程。

  借款人贷款偿还方式及法律规定介绍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要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由借贷双方商定。

  一、等额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季、半年、一年)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累进还款法。贷款期内,逐年或每隔几年按一定比率递增还款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季、半年、一年)均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其他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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