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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没钱还被债主打死 警方曝光多重民间借贷陷阱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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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时下,各种民间帮手层出不穷,信用卡代还、套现、贷款,代办大额信用卡、无抵押帮助贷款、帮助网上存款高息回报……傍附在银行之外的多重民间借贷形式越来越多样,让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高利息诱惑下的诸...

  时下,各种民间“帮手”层出不穷,信用卡代还、套现、贷款,代办大额信用卡、无抵押帮助贷款、帮助网上存款高息回报……傍附在银行之外的多重民间借贷形式越来越多样,让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高利息诱惑下的诸多“江湖救急”,往往是美好出场,却如噩梦相随。日前,曲靖麒麟警方就用案例向大家讲述,民间借贷有风险,一定要慎重。

  案例1

  “利打滚”4万到10万

  落魄商人被活活打死

  今年8月25日上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寥廓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寥廓公园风车下发现一具男尸。

  麒麟警方查明,死者系宣威41岁商人李海。他因做生意失败,收入不稳定。去年他离婚后认识了新女友王某某。女友爱网购,于是去年11月,李海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某,请对方以无抵押、无担保帮忙办了一张额度为5万的信用卡给女友。刚拿到卡时,张某某交待,帮忙办卡收取了5000元的费用,已从卡上扣钱,让李海及时更改密码和还款。

  但由于李海没有固定收入,女友又不断刷卡消费,3个月下来,李海卡上已欠了4万多元。银行不断打电话催还款,李海没法还上,后来干脆连银行的催还款电话也不接。

  今年3月,帮忙办卡的张某某找到了李海,质问对方为何不还款,称因信用卡由他担保办理,目前银行已冻结了他的银行存款。如果没钱可以先向他借款代还信用卡,月息15%,必须签合同,以家中房产担保。于是,李海签下了借款4万元用于代还卡的高利贷合同。

  两月后,银行再没打电催还款,但是张某某带人来讨债了。拿出合同一算,李海已欠下张某某7万。“快点还钱,不然拿你家房产抵债!”李海觉得事情严重了,为保证房产他开始躲债,并警告对方别打他家房产主意。

  2014年7月,李海因“利打滚”欠下的款已超过10万。8月,张某某带人在曲靖再次找到了李海,双方发生冲突,张某某带人将李海拉上车,拉到寥廓公园风车处一带,逼对方还款过程中将对方打死。

  【民警支招】

  个人是否办理信用卡、申请多少额度,应该量力而行。个人信用卡不要交给他人使用,个人使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所需进行并及时还款;信用卡一旦透支不能偿还,不要找非法人员代还,应找亲朋好友还款,不能依靠借高利贷还款。

  案例2

  借3万发工人工资

  最终赔进一套房

  高华今年49岁,去年6月22日,他向放高利贷的李某借了3万元,当时谈的是月息10%。高华说:“当时觉得利息有点高,但是为了应急,没办法我就借了。”

  他所说的应急,是为了给手下的工人开工资。高华是麒麟区沿江乡人,曾是个建筑小包工头,因没钱给手下的工人开工资,就咬牙借了高利贷。放款的李某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之后半年里,他先后还过两次钱,一共还了32000元,但是因为利息太高,还有一部分没有还清。

  今年1月,李某找到他,拿来一份合同让他签,上面付款金额一栏填着人民币8万元,别的地方都空着。高华说,从他向李某借钱开始,双方之间就签过无数份合同,所以对于这份合同,自己也没仔细看。过了两个月,李某又拿来一份空白合同,还是让高华按照他的意思填一填,而这一次,金额更大了。高华不想签,李某对他说:你没办法还钱,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帮你,能拖一天是一天。高华就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李某让其填上32万他也填了。

  后来的一天,李某拿走了高华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不过很快就还了回来。但从那天以后,李某就像消失了一样,再没跟高华联系。可是到了8月,高华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称李某起诉他,说他们之间已经形成房屋买卖关系,款都已经付了。高华很吃惊,到法院去一看,李某拿着以前做的房屋买卖的假合同,还有去银行用高华的卡转账提取的银行转账小票,通过法院状告高华在一小区的房子已经卖给他,逼着高华腾房。

  高华这时才如梦初醒:李某把当初签字的空白合同改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民警支招】

  如果借了高利贷又无法还上的,最好不要再跟对方签任何合同,应快速寻求法律保护解决。可主动起诉到法院,通常法院会以债务纠纷立案受理的。本金部分没有其他原因应该是要到期归还的。至于利息部分,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里面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案例3

  同学好心借给豪车

  他却抵押了去还高利贷

  今年3月,曲靖人郭志国向老同学汪国荣借了一辆保时捷轿车,请人吃饭,汪国荣慷慨地将车钥匙给了郭志国。当郭志国发现行车证、汪的驾驶证等证件都在车上时,他起了歪心:找了一家典当行,用汪国荣的证件及这辆购价220余万的车抵押了110万元,车辆放在典当行,抵押期限为一个月。

  郭志国用这笔钱去还了之前向高利贷公司借的70万的高利贷款,拿余下的40多万元去翻本。心想在一个月内赚到110万,把朋友的车子取出来。大半月过去了,汪国荣仍不见自己的爱车,他质问郭志国车子到底在哪儿,郭志国无法圆场。而汪国荣的妻子听说爱车被借走一直未还,非常不满。郭志国无奈说出实情,并表示在一周之内取出车子送还。可一周后,郭志国不但没有赚到110万,就连剩下的40多万也都没了。最终,因为郭志国到期后无法及时还款,典当行也将保时捷车正式收走,汪国荣之妻一气之下提出了离婚。

  爱车没了,家庭又起纠纷,汪国荣怒火满腹。9月5日晚,汪国荣找到郭志国家中,两人在争吵中大打出手,汪国荣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刺了郭志国一刀,郭志国经抢救无效死亡,汪国荣向麒麟警方投案自首。

  【民警支招】

  不要轻易向别人借钱借贵重物,也不要轻易借钱借贵重物给人。借要有度,要能正确评估对方的偿还能力,及时识别,有效避开借贷关系。

  警惕!

  6种非法集资手段

  警方归纳总结了非法集资案件的6种主要作案手段——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义非法吸收存款;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4.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5.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引诱群众购买;

  6.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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