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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怎么写借条才万无一失吗?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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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分息、两分息,甚至是三分息、五分息……你知道在温州有多少人在把钱借来借去吗?据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今年二季度开展的一次调查数据显示,有89%的家庭或个人、56.67%的企业在参与民间借贷。为此,一位旅法...

  一分息、两分息,甚至是三分息、五分息……你知道在温州有多少人在把钱借来借去吗?据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今年二季度开展的一次调查数据显示,有89%的家庭或个人、56.67%的企业在参与民间借贷。为此,一位旅法温籍华侨笑称“温州就是一个银行”。

  对一些数字概念比较差的人来说,也许还不能理解这“一分息”到底意味着是多高的利息。一般来说,“一分息”是指月利率1%,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是银行基准利率的2倍多,以10000元为例,一个月的利息就是100元,一年的利息就是1200元。由此可以推算出,三分息、五分息有多高,而高利息的背后很可能意味着“连本都回不来”的高风险,为此不少人为了讨回自己的本金最终不得不与借钱人对簿公堂。据记者随机调查显示,目前老百姓之间的借贷一般月息在1分左右,此类借贷发生纠纷的情况相对较少,而月息在3分以及以上的借贷发生“坏账”的几率就非常高了。

  如果在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内,你借出去的钱不幸遭遇“老赖”,那么你该凭什么把这些钱拿回来呢?在这笔“钱生钱”的生意中,借条成了当仁不让的主角。那么你知道怎么写借条才万无一失吗?为此,本版今天请来了两位律师给您支支招、补补课。

  疑问一:借款时宜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孙万里律师提醒大家,“借条”和“欠条”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借条”它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它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结算。所以,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疑问二:还款期限到底写明好,还是不写明好?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孙万里律师表示,在注明还款期限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在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一般不受两年限制,从这个角度来讲,孙律师个人认为借条上可以不注明还款期限。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记者另悉,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疑问三:双方约定的利率应当写入“借条”吗?

  孙万里律师提醒出借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为此,利息约定应当在“借条”中明确,但自然人之间的利息约定不应当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就会不受保护。

  根据1991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从这一点上来说,目前央行规定的银行短期贷款6个月以内年利率为4.86%,6个月至1年的年利率为5.31%;也就是说6个月之内的民间借贷,如果利率高出19.44%,即月息高于1.62%的,就会被视为高利贷;6个月至1年的利率高于21.24%,即月息高于1.77%的,也将被视为高利贷,从而不受法律保护。

  很显然目前的“两分息”、“三分息”都已经超越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疑问四:借条上的称谓能写成“三哥”、“四妹”吗?

  浙南律师事务所木慧建律师提醒出借人,借条上应写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能用习惯的称谓。

  实际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是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如亲戚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李姐”;将借款人写成“三哥”、“四妹”之类,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疑问五:直接给现金好还是银行转账好?

  对于给钱方式,木律师提醒出借人,对于民间借贷(尤其是缺席审理的案件)要求的举证责任越来越严格,之前可能只需提供借条,现在还要核实双方借款的基础关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此外还需要确认是否发生了款项的交付。所以对于5万元以上的借贷,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转账和入账的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利于举证。(记者林乐丰)

  -延伸阅读

  慎用“还”字

  此外,借款时借条的表述应清楚明确,没有歧义。比如,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四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了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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