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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 该怎样追讨?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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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或具体还款日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出借人也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未注明还款日期的,诉

  债务纠纷

  外地朋友借钱久拖不还,怎么办

  王先生:2000年,朋友借了我10万元钱,2004年4月1日写了借条。他是温州人,在南昌做了几年生意,后来离开了。2009年过完中秋节后,他陆续还了几千元,但是后来我再电话催他还钱,他就推脱说别人也欠他的钱,没钱还我。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你朋友是承认这笔债务的,诉讼时效也没过。我建议你到法院去起诉。因为你朋友是温州的,起诉的话就存在一个受理案件管辖地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你要到温州的法院去告他。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 [1993]10号)规定,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故因借款合同产生的纠纷,也可以在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减少诉讼成本。所以,我建议你搜集证据来证明你是在南昌借给他钱的,也就是证明借款合同履行地是在南昌。这样,你就可以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在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应向哪边法院提起诉讼

  南昌市民胡先生:我借给别人4万多元,当时打了借条,但对方拖欠了半年多没还,该怎么办?是否可以通过支付令向对方追债?我们两方不是同一地方的,应向哪边的法院提出诉讼?

  律师:双方对还款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启动诉讼程序。现在法院支付令用得比较少,因为对方只要提出任何异议,就要转普通程序,所以一般不启用支付令的程序。对方开了借条,除非另有约定,一般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判以后,需在两年内申请执行

  吴女士:我是鹰潭的,2009年,我老公与前女友产生纠纷,法院判决前女友向老公赔偿2万元,但是现在一直找不到对方,只听说她有一个店面。

  律师:法院审判以后,需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确认法院已受理,受理的时候法院会有立案受理通知。超过两年,法院不能再帮你执行了。如果已申请了执行,则可要求法院对对方的资产予以处置。

  月息没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法院会支持

  胡先生:2010年借给一个朋友5万元,当时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但是注明了月息1.5分。现在对方已经找不到人了,电话也打不通。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可以去公安局找到对方的身份证号和地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只要月息没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法院是会支持的。

  借条没注明还款日期,随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魏先生:2008年我借给朋友7万元,朋友一直没还,欠条上也没注明还款日期。另外一个朋友也向我借了7万元,打了欠条,说是2011年4月还,但是人找不到了。

  律师: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条注明了2011年4月还款的,在到期之后两年内一定要起诉对方,不然过了时效就无法胜诉了,而且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债务承担

  欠债人银行账户没钱,能否让配偶还款

  胡先生:有人借了我5万元不还,因为他的钱都是归他老婆管的,我要求他老婆还钱时,他老婆却不承认。后来,我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判了,可对方所有银行账号里的余款都是零。我怎样才能得到欠款?

  律师:虽然只能起诉有债务的一方,但是如果可以证明这笔借款是他们夫妻共同使用的,就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你可以通过法院去调查一下,如果确认他们是夫妻关系,就可以将其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

  欠债人自杀转移资产,可要求其女儿还款吗

  唐女士:我的欠债人已经跳楼自杀了,在跳楼前已经把财产转移,法院判由他老婆还债,但是现在已经找不到人。钱是2004年借的,金额很大。当时他女儿已经24岁了,社保上的财产也有流动,可以要求他女儿还吗?他们这样恶意潜逃、转移资产可以构成犯罪吗?

  律师:当时借那么多钱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对方的还贷能力,如果借据上有对方女儿的名字,或者财产转移时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女儿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由女儿还,否则不行。如果案件判决后有证据证明他们转移资产,就构成犯罪。

  欠债人出国拒不还款,担保人有没有责任

  张女士:2006年借给同事6万元,当时写的欠条上并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担保人是对方的妹妹。之后对方去了法国,现在找不到人了,只能找到对方的妹妹。2006年和2008年,对方通过妹妹共还了2万元。到现在还欠4万元,可对方已经找不到人了,他的妹妹也表示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

  律师:这样的情况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对方的妹妹也有担保责任,可以将对方和其妹妹同时告上法院。

  法院已判决,对方仍不偿还欠款怎么办

  罗先生:有人2009年12月向我借了15万元,当时写了借条约定2010年12月还款。法院判决下来了,他至今都未还款。

  律师:对于你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跟法院沟通,要求核实他是否真的不具备偿还能力,如果他是恶意隐瞒资金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或对其进行拘留;如果确认其不具备偿还能力,由于借款用于他儿子买房,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他老婆或儿子为被执行人。

  债务期限

  没过诉讼时效应尽早向法院起诉

  孙女士:2005年8月,我借给一个朋友5万元,他当时说借2个月就还,没写欠条。前后加起来还了我1万元后,已经连续三年没还过钱了。但是今年补了张借条,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我如何能追回欠款?

  律师:你的诉讼时效没过,也有借条当凭证,我建议你尽早到法院去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你朋友也就是被告是西湖区的,你应到西湖区法院去起诉。

  未注明还款日期,法律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周先生:1996年借给朋友4万多元,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朋友还没有还钱,当时打了借条,但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

  律师: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债务关系,法律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债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过期,可收集相关证据重新计算

  张先生:我有一个远房亲戚要在湖北办个钢铁厂,向我借4万元。当时是2006年,我就借给他了,因为是亲戚关系便没写欠条。今年春节我催他还钱,结果找不到人。

  律师:你这种情况已经是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你如果有证据证明期间向他询问过还款的事,他也承认这笔债务,那么此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期就可以重新开始算。你可以想办法取得他的联系方式,给他打电话并进行录音。那么这个电话录音就可以成为他承认债务的证据。有了证据,诉讼时效期就可以重新计算。然后,你可以先通过律师给他发函,让他书面承诺,最后再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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