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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逼死公务员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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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高息放贷,冲击了正常生产秩序,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常常诱发其他刑事犯罪,已经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司法机关应当加大打击力度。

  据新闻媒体报道:3月30日,考取济南长清区双泉镇政府公务员岗位不到两年的郑远征,用一根绳子在家中草棚的横梁上结束了年仅26岁的生命,而逼死郑远征的那根“绳子”竟然是民间高利贷!因为替人担保,不堪逼债,郑远征选择了上吊自杀。

  过关斩将,成为一名公务员,家庭和单位对其寄予多少希望。可是,刚刚工作两年,就陷入到高利贷中难以自拔,最终只能走上绝路,不禁让人扼腕痛惜。

  一桩诡异的担保,折射出多方面过错。首先,借贷人言而无信,卷款而逃,使得借贷的“链条”断裂。如今,引发命案,不仅要受到良心谴责和舆论指责,还要受到死者利益人的法律追诉,还上死者为其垫付的合理欠款,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次,放贷人违反法律和道德,高息放贷,“利”字当头,当利滚利之后,很容易成为一笔巨额债务。由于放贷人在借款的数目和利率上有意规避法律,在借据上并不以“高利”示人,即使被发现,白纸黑字,大多被作为普通债务纠纷,并不会受到惩处打击,因而形成恶性循环,让放贷者更为嚣张。

  在这一事件中,郑远征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事不深、交友不慎,轻率为人担保,加之法律知识欠缺,维权途径简单,缺少磨难教育,遇到困惑和危机,只知道请假关门躲债,实在躲不过去,便一死了之,显然是对生命、家庭和社会的不负责任。

  生命虽逝,追责和反思并不应当停止。高息放贷,冲击了正常生产秩序,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常常诱发其他刑事犯罪,已经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司法机关应当加大打击力度。与此同时,发展良性的民间借贷,使民间借贷公开化、合法化,如明确利率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借贷利息范围内,给予政策支持,并建立第三方保障机制,明确担保人的权责范围,进行有效监管。这对逝者来说,也算是一个迟到的福音。生命没有回程,每一个成年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国家公职人员更应当从此事中汲取教训,珍惜生命,远离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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