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丈夫生前贷款意外死亡 法院判决妻子偿还欠款

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夫债是否妻还,这个还当看夫妻之间对财产和债务有无约定,有约定时要看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没有约定时则看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2009年6月30日,成某申请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贷款5万元,并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及借款承诺书,借款后成某于2009年9月被他人雇佣开车时发生车祸意外身亡。之后,信用社上门催债,而成某之妻马某却拒不偿还。

  法院判决妻子偿还欠款

  对此,金塔县法院一审认为,借款人成某向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东信用社借款5万元的事实存在,由借款人书写的借款申请书和个人借款合同予以证实,依法予以确认。成某去世后,其妻即被告马某拒绝偿还该贷款,原告信用社在该贷款履行之日前向法院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依法判决成某之妻马某返还信用社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利息2万余元。

  律师提醒:

  夫债是否妻还,这个还当看夫妻之间对财产和债务有无约定,有约定时要看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没有约定时则看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624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