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指导意见即将由最高法院、公安部、最高检、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对监护权怎么调整、怎么转移、怎么恢复都将做出明确规定。对那些没有资格、没有能力监护的监护人,将剥夺其监护权。(澎湃新闻)建立对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这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显然是一大进步,同时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只是仅有法律上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监护权转移之后,其职责必然由社会职能部门来履行,而社会职能部门给予该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是否体贴、温馨、到位,社会监护的场地设施及服务人员在哪里,食宿及后续的教育、医疗方面如何保障等,都不能忽略。否则,即便出台这一法律,也会因为难以实行而最终沦为一纸空文。